出版道德

    论文发表规范及责权申明
  •     为了保证本刊学术水平及办刊质量,根据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 COPE)发布的最佳期刊编辑行为指南(COPE’s 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Journal Editors),特制定作者、编辑、审稿人及出版社等参与本刊出版的各方的行为的准则。
        A.出版与著作权
      1. 所有提交的论文都经过至少2位同行专家的评审。
      2. 评审考查的因素包括相关性、可靠性、意义、原创性、可读性和语言。
        3. 稿件评审结果包括录用、修订后录用或退稿。
       4. 当本刊建议作者修改稿件和重新提交时,本刊不保证修改稿一定被接受发表。
      5. 所有被退稿件将不再评审。
      6. 文章接受发表的前提是内容不涉及诽谤、侵犯著作权及剽窃等行为;否则, 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7. 所有研究不能重复发表。
        B. 作者的责任
      8. 作者必须保证所投稿件为自己原创工作。
      9. 稿件没有在其他地方发表过。
      10. 作者必须保证所投稿件目前不准备考虑在其他地方出版。
      11. 作者有义务撤销或修正错误。
      12. 文章的全部作者都必须是对该研究工作有显著贡献者。
      13. 作者必须承诺稿件中所有数据真实可靠。
      14. 作者如果发现自己发表的论文有错误时,须向编辑报告。
        C. 审稿人责任
      15. 审稿人必须将稿件相关的全部信息严格保密。
      16. 评审应当客观,不对作者个人批评。
      17. 审稿人应依据有力的支撑材料表达自己的观点。
       18. 审稿人应该指出作者没有引用的相关文献。
      19. 审稿人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如果发现被审稿件与任何已发表的论文有实质性相似或重复,应提醒编辑注意。
      20. 审稿人不应该评审那些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稿件,包括竞争对手与合作者。
        D. 编辑的责任
      21. 编辑有完全的责任和权力退稿或接受稿件。
      22 编辑对内容和整体发表质量负责。
      23. 在修订刊出时,编辑始终要考虑作者和读者的需求。
      24. 编辑应保证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诚信。
       25. 编辑应以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清晰性、与期刊内容的相关性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
      26. 没有很特殊的理由,编辑不应推翻自己已经作出的决定或推翻前任编辑的决定。
      27. 编辑应该保持审稿人的匿名性。
      28. 编辑应确保所发表的全部研究材料符合国际公认的道德规范。
      29. 编辑应该只接受充分确定的稿件。
      30. 如果怀疑稿件有学术不端行为,编辑应该尽一切努力把问题搞清楚。
      31. 编辑不应基于怀疑退稿,而应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证据。
      32. 编辑不应与同事、作者、审稿人之间产生任何利益关系。

    版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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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1-11-18 浏览: 9556